《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微博)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由首都师范大学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首都基础教育研究基地、首都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分会具体承办的“2015年首都教育论坛·学校法治教育”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11月28日在首都师范大学举行。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兼教育学院院长孟繁华教授主持开幕式。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和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宫辉力到会致辞表示祝贺。来自北京大学(微博)、北京师范大学(微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微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检察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首都师范大学等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践工作者及全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国培计划”项目的全体学员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以“学校法治教育”为主题,围绕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创新与发展、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与管理及道德教育、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等议题展开一系列精彩纷呈的主题演讲、交流互动与专家对话活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孙霄兵司长指出,对法治教育的法理定位是法治教育课程设计的重要基础,法治教育课程应围绕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逻辑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律意识进行设计。首都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分析了学校法治文化的建设,认为中小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应反思公立中小学的法人能力和学生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标准问题,以学校法治促进法治教育。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王大泉副主任提出,法治教育是教育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要路径,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应居于国民教育的核心地位,实施法治教育要同步推进教育法治。北京师范大学吴海航教授认为法治教育的核心是法律信仰的培养,应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融入道德教育。与会专家还就法治教育的现状、法律意识的培养、法治教育的启蒙功能、青少年发展与法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会议在深入讨论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对社会转型期学校法治教育的基本定位、主要问题和有效对策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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